The Grand Adventure

13 October 2006

狗不狗?

我从末没说出来我第一天在长春得第一顿饭。我需要写中文因为我不想让我妈妈知道这件事。

我喜欢一个人吃饭,跟我一起吃的人不管是不是好朋友,我还是喜欢一个吃饭。吃反的时候,我跟那一些吃的菜有一个特别好的关系。世上没有人,也没有鬼,能改变这个关系。甚至连一个细腰长腿的美女,也不能改变我跟菜关系。
 
 Posted by Picasa

我第一天在长春我也是一个人出去吃饭。那天我找到了一个很小的饭馆儿,决定了我想在那里吃饭。一般来说,饭馆儿越小,菜越好吃。难怪我决定了吃那个饭馆儿的菜。外面,没有什特点,窗户里连一个菜单也没有。我想不到他们的特色菜是什么菜. 你猜猜看吧。对,就是狗肉! 我喜欢狗,我喜欢养狗。狗是人类的宠物,是人类的朋友。当然狗并没有猫的好,但是在我看来,基本上狗不是一种菜!我是爱吃的人,我不怕吃东西,越奇怪越好。什么东西都愿意吃。 不过,我不愿意吃朋友,狗也是朋友,我本来就不想吃。怎么会知道,在那个饭馆儿里三个老人不仅会劝酒,而且会劝狗,狗肉,狗爪。那个时候,我真的无路可走,我不是一个无礼的人,我绝不能不喝了几口酒,吃了一些狗肉。虽然我很后悔,但现在我怎么办呢?我现在可以说“我吃过狗肉,” 很遗憾的是我原来不想吃得让我说出来这个句子。
 
 Posted by Picasa

hmm...现在没有什么有趣的写下来。噢,写完了。。。88



星期五的运动结果
跑步:18:37
马步:4:08 x2
pullup: 3 x 3
dead arm: 15妙
situps: 普拉提;20分钟
dips:10 x2

“苦修、素食、禁欲。。。要做到这三件事,就得付出多么痛苦的代价”

1 Comments:

  • At Thursday, 21 August, 2008, Blogger 贝壳发卡 said…

    无意中发现了你的博客。亲眼看见了一个外国人用中文写下的文字,觉得很新奇 。你的中文应该算是很不错的了,但文章中还是有很多小小的中国人不会犯的错误。我在想,中国人写英文出来,外国人看见后也会有我刚才的想法吧。学习语言是一件长期而艰苦的事情,祝你一路走好!

    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